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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作者:    来源:交通院党委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取得实效。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流。结合本支部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 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支部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及时上报困难党员情况。

(三)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 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包括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褒奖,不进行物质奖励;学校和学院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 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二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六)相关要求

1、学院党委委员列席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点评,切实保证质量。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要对其作出测评。

2、对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要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和实际情况。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确实难以集中的,可报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各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对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评定不合格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进行组织处置要做到实事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4、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要在本学期放寒假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在1月20日前要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纸质版)、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汇总表、支部整改台账等材料书面报送学院党委(电子档请发学院党建工作邮箱:csujtydjsz@163.com)。离退休党支部应在3月1日前完成。


中共 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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