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3-2024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与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新闻宣传是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建设,凝聚立德树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对热爱新闻宣传、积极传递交院好声音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开展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3-2024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评选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4月17日(该时间范围以外的各类素材均不列入本年度考核评优范围)
2. 评比规则:
先进集体评选规则见附件1:《2024年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先进个人评选规则见附件2:《2024年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3. 评比对象: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各班级、党支部及学生组织
二、奖项设置: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5人)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一等奖(1个)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二等奖(2个)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三等奖(3个)
三、材料要求:
1. 电子材料:个人、集体组织对照评比细则,整理参评时间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成绩,形成申请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于4月21日中午12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jtytgyx@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申报类型-姓名-学生职务”(例: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张三-班级宣传委员/XX干事/无)。
2. 纸质材料:南校区请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同步提交到升华25栋702 黎志杰 (电话:19015867338)或升华39栋210何芸芸(电话:13786199815);铁道校区请将申请材料交至新五舍524欧宇恒处(电话:19859860010)或新一舍414陈怡榕处(电话:18570753316)。
3. 请有意向申请参评的同学加入评选通知群(QQ:586263775),以便查收后续通知。
四、评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通运输新闻宣传中心将根据《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细则》(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细则》(附件2)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比,产生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入围答辩队伍6个、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5名。择期举行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答辩会,产生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所有获奖个人及集体将在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3-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表彰总结大会上颁发获奖证书。
如对评选有疑问请咨询:交通院新闻宣传中心 欧宇恒(电话:19859860010)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新闻宣传中心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