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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年级:

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此次评审对象为我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三、评选方式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1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学字〔20212号)、《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和各奖项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奖项实施办法的文件汇编可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首页菜单栏——奖励制度中查看)精神文件。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3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实行等额推荐评审,等额报送。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表如附件1所示。

四、材料要求

1.请申请同学务必提前仔细查看相应奖项的评审办法、相关细则,严格按照各奖项的要求进行申报不合要求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同学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及汇总表,纸质材料按照:申请审批表、申请书、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叠放,方便学院审核。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所有材料于9月2612:00前提交至年级指定处,超过时间均不再受理。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上交的纸质材料①申请书、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详见附加说明第3点)、③成绩单、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上交的纸质材料①申请书、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详见附加说明第3点③成绩单、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8,电子表)。

3申请校级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的同学上交的纸质材料申请书、②《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奖学金用)》(附件5.1/《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格林美创新实践奖专用)》(附件5.2)/《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获奖登记表(助学金用)》(附件6)(双面打印,个人签名,班级填写推荐意见)③成绩单、④学生本人获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电子材料:《本科生教育基金奖励金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申请助学金类奖学金的同学还需要上交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各位同学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其中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必须是我校上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助学金类校级奖励金的学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并予以通报批评。

5.在学院完成评审后,学院拟推荐的参评同学再统一在奖助学金系统中(http://award.csu.edu.cn/)进行申报,请大家按照要求细致、详细填报相关材料。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纸质材料及优秀事迹(详见附加说明第3点第(6)项);拟推荐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励金的同学不需要再提交材料。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事项

9月14--9月221700前

国家奖学金、国励志申请同学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至年级指定

9月25

学院、各年级下发通知

9月25--9月2612:00前

校级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申请同学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至年级指定处

9月26日-9月27日

年级初评校级教育基金会奖励金

9月27下午14:00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答辩(须准备ppt,自我陈述3分钟,提问2分钟)

9月25-9月27

年级初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8上午

学院召开会议评定,确定国奖、国励志、校奖学院最终推荐名单

9月28日下午

张榜公布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被推荐人名单,听取意见

9月281100前

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提交纸质材料和事迹材料

10月7日-9日

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国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听取意见

10月9日

奖学金管理员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提交;公示期满后,国奖、国励志奖学金名单提交学工部

六、附加说明

1.通知下发后,各年级、各班级务必按照年级名额分配申报,严格按照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2.原则上同一个人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原则上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类奖励金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从系统中导出双面打印,签字并盖章,成绩栏的排名处应有教务老师的私章或签名,并按系统顺序排好,不用标号。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需在网上进行申报,学生本人纸质材料仅收集用作院内审定存档,不需向学校报送;

2)联合学院教务办提前发布各年级专业人数,确保审批表填写的年级专业总人数一致;

3本次年级意见和院系意见可以直接在系统内填写,但要求年级意见不少于100字,院系意见不少于50字,且每个同学都不一样;

4请各年级认真检查同学们的系统提交材料,确保无错别字、获奖情况必须填写大二年级实在没有,请填写本年度获评学年奖学金的情况

5注意审核国奖申请人和国励志申请者条件是否满足,国奖一定要加权和综测都前10%,尤其注意控制班级和物流班;国励志是加权和综测都是前30%;两个都是超过0.1%都不行

6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包括系统导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所有材料请于928110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对通知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年级辅导员。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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