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委员会党务公开办法
发布时间:2014-04-2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党务公开是学院党委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为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民主、开放、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全局工作方面。二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二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制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和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及落实等情况;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筹备工作、召开会议、代表履职情况、党委(总支)工作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结果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等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述职述廉、年度民主考核测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等情况,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等教育宣传情况;对本单位职工、学生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情况;开展“三育人”服务和文明创建情况。
(三)组织建设方面。党组织机构情况。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等情况,二级党组织“43211工作制度”、党支部建设“54321凝聚工程”落实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的规划、人才工作项目及其工作结果等情况;党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建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方面。联系服务基层情况。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实施民主管理情况。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落实“双代会”有关制度,发挥工团等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学术组织和党代会代表等作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情况。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六)其他方面。党员和群众关注的、经二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程序和方式、时限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党委制定了《中共 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目录要注意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2、申报审批。党务公开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学院党委、党支部党务公开事项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3、实施公开。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各自目录进行。对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事项,按办法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实施公开的同时应明确意见反馈渠道和时限。
4、意见收集与反馈。相关责任部门应认真收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类,并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将处理或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党组织和党员反馈,必要时应再次公开。
5、归档管理。公开结束后,相关责任部门应将党务公开项目的全部材料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认真做好管理与利用工作。
(二) 党务公开的方式
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办法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文件、会议等方式公开;适宜在全院公开的,通过公文、会议、校刊、电视、宣传栏、网络等方式公开。做到公开的方式与公开的内容、范围相适应。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四种。
(四)党务公开的范围
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确保维护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党务公开目录和具体公开内容确定适用范围,酌情向党内或党外、院内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公开。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做到公开范围与公开主体、内容相适应。
四、组织领导
学院党务公开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支部、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学院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
20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