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办公系统      新闻投稿     校友会     English
   
首页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

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2—2023年新闻宣传工作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新闻宣传是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推动交通院新闻宣传工作建设,表彰奖励2022-2023年度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凝聚立德树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现面向学院各班级、学生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热爱新闻宣传、积极传递交院好声音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时间范围:

2022年9月-2023年6月4日

2. 评比规则:

先进个人评选规则见附件1:《2023年 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先进集体评选规则见附件2:《2023年 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二、奖项设置:

1.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5人,其中,学生组织宣传先进个人评选11人、各班级宣传先进个人评选4人。

2.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6个,其中,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一等奖1个,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二等奖2个,新闻宣传先进集体三等奖3个。

三、评比流程:

1. 个人和集体申报:由个人、集体组织将参选时间内的新闻宣传工作效果按照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收集、整理,于6月4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见附件)以及其他佐证资料发送至邮箱jtytgyx@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学生职务+申报奖项(例:交通运输类21xx-张三-宣传委员/XX干事/无-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南校区请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交到升华25栋302刘志鹏处(电话:18053180115)或升华32栋503金卓妍处(电话:13830804225),铁道校区请将申请材料交至铁一舍225尹伟奇处(电话:15090021855)或新一舍435彭子璇处(电话:15274965823)。统计工作开始后,新增投稿、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及各类素材均不列入本年度考核评优范围。

2. 评选办法:由新闻宣传中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细则》、《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文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比。

3. 入围公示:初评结果将在交通院通知公告栏公示。

4. 先进集体答辩:在交通院新闻宣传中心表彰总结大会中先进集体总评分前六的班级进行答辩展示,由评委进行打分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名单。

5. 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交通院新闻宣传中心表彰总结大会上对所有获得表彰的集体组织与个人进行颁奖。

如对评选有疑问请咨询:交通院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陶秋钢(QQ:97864689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新闻宣传中心

2023年5月2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