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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七·一”走访慰问和帮扶补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群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作者:    来源:交通院党委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切实体现党组织对学校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的关心与爱护,决定于2018年“七·一”前后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补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群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确定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即1949年9月30日以前入党的党员。

2.生活困难党员。

3.因公牺牲的党员家属。

4.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

二、工作安排

1.慰问补助人员的申报由各支部提交、学院党委负责审核和确认。

2.慰问补助标准由学院党委根据慰问补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核定,经费统一从院管党费中列支。

3.慰问补助名单核定后,学院党委将于近期对部分对象进行走访慰问。

三、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准确掌握本单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群众的生活状况及相关情况,做到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公正透明,坚决防止发生优亲厚友、照顾关系等问题。

2.对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接受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或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不得予以补助。

3.要把开展走访慰问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通过走访慰问和帮扶补助,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老党员、困难党员及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强走访慰问和帮扶补助工作的实效性。

请各支部于7月5日前将需要慰问的困难党员、困难群众审核表以及汇总名单报学院党委,纸质表交学院交通楼312韩艳老师处,电子表发党建工作邮箱:csujtydjsz@163.com。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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